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见附件7)和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8),结合学院实际,为做好2020年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龄要求
曾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应为195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生导师,1958年7月1日—1959年6月30日出生的博士生导师,限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初次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须为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人员。
申请人出生日期以人事档案记载的时间为准。
二、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要求
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附件7)和《控制学院申请招收博士人员的科研项目和成果要求(2019修订版)》(附件9)执行,“近五年”为2014年1月1日至今。
三、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应独立完整培养过一届全日制相应类别硕士研究生(包括硕博连读生的硕士阶段),或在国内外参加博士生指导小组协助培养博士生,培养质量较好,无教学、培养等方面责任事故,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四、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一)5月31日17:00前,各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至4-319,电子版发送到邮箱(renyuxin@sdu.edu.cn),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生资格认定。
曾招收博士生人员提交材料:
1.《山东大学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曾招收人员)》纸质版(附件1,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邮箱;
2.《2020年申请招收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曾招收人员)》(附件2)电子版发邮箱;
3.《2020年申请招收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曾招收人员)》(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
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提交材料:
1.《山东大学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纸质版(附件4,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邮箱;
2.《山东大学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电子版、《2020年申请招收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新申请人员)》(附件5)电子版发邮箱;
3.《2020年申请招收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新申请人员)》(附件6)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核申请人员相关材料,确定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
(三)对确定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进行公示。
(四)6月10日,汇总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 系 人:韩 旭 任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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