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年度6月批次研究生毕业审核与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毕业申请与审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毕业审核程序
1.学院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专家参加的毕业审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
2.拟毕业研究生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个人申请,同时校对、补充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学籍信息、表现信息、培养计划、学位信息等;
3.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应依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申请毕业研究生的科研工作、论文发表等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初审,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初审结果(通过或不通过);
4.学院在导师初审意见基础上,对本单位申请毕业研究生有关情况予以审核,按要求向学校提交单位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完成研究生毕业审核系统网上提交等操作程序。
二、研究生提交毕业申请时间
提交毕业申请时间:2月13日至3月15日;
导师审核时间:3月14日至17日;
学院审核时间:3月18日至24日。
三、研究生提交毕业申请流程
申请毕业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时,须同时校对、补充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学籍信息、表现信息、培养计划、学位信息等。
第一步、信息维护
1.学籍信息:“个人信息管理—学籍信息—基本信息/培养信息/入学前信息”;
研究生在个人培养信息中,将研究方向维护完整;并在“入学前信息”中,将所有前置学历信息维护完整。
2.表现信息:“个人信息管理—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发表专著/专利/成果奖项/参与项目”;
研究生正式发表论文的全部相关信息均要如实填写,并上传发表论文附件(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M)。按要求填写表现信息,务必保证论文成果信息的准确性,不符合培养方案毕业要求的论文及专利不需提交。
3.学位信息:“毕业和学位管理—填写学位信息”;
博士研究生需要填写完善《自评表》里面的创新点,才可以提交毕业申请。
第二步、提交毕业申请
确定申请毕业研究生请点击:“毕业和学位管理—提交毕业申请”。
第三步、导师审核
研究生提交毕业申请后,请及时告知导师。由导师在教师系统内“毕业和学位管理—审核学生毕业申请”。只有导师审核同意允许研究生毕业后,学生毕业信息方可转移到学院端。
特别提醒:
1.已提交过毕业申请,不论在后续哪个环节遇到问题而未能毕业和授予学位的,都需重新提交毕业申请;
2.学位申请人员要慎重提交答辩申请,审核通过后,所有申请人均需要进行论文评阅,论文评阅通过后,均需要参加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均需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期间放弃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或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者,将与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或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通过者一样,均被视为一次答辩申请无效;
3.两次答辩申请无效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四、研究生提交申请材料
1.答辩申请书(须申请人、导师签字);
2.研究生须将在学期间的成果材料(培养方案毕业条件要求的成果)原件及检索报告(山东大学图书馆出具)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4-319),并在研究生管系统中将符合毕业要求的正式发表论文相关信息逐项准确完整录入,在“个人信息管理-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中认真填写论文发表情况,要求所有信息要全部完整如实填写,必须上传发表论文附件(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M),EI或SCI收录的检索号按要求录入,各项录入信息务必保证准确详实。
博士研究生还须提交:
1.《博士研究生科研和奖励情况表》(系统下载打印,须导师签字);
2.预答辩意见书。
其他事项:
学校公派出国研究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6月份学位论文答辩前办理归国报到手续的联合培养研究生;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项目”资助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仍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必须于3月6日(星期一)下午5:00之前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出国留学研究生答辩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过程管理—常用下载,须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经学校审核通过为其开通出国状态“毕业申请”功能使用权限后,相关研究生按上述申请流程与时间节点提交毕业申请。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