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 号)和《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山大教字〔2023〕6 号),指导教师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毕业设计过程管理,切实把控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质量
1.选题原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专业要求,以达到综合训练为目的,以一人一题为选题原则。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尽可能反映学科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具有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
2.选题方式。课题实行双向选择,各位指导老师在提供选题或学生自选课题时,应以中小型课题为主,以保证学生在一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课题研究和论文写作任务。
3.选题确定。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质量,保证选题的先进性、可行性和技术含量,选题须经过学院各专业负责人的审查确定后方可并列入选题计划。
二、落实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责任
1.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教学活动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负责。指导教师应从严治教,保证时间和精力的投入,保证答疑解惑时间,定期检查学生进度,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教学任务。指导教师应关心学生、督促学生,确保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保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实行校外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其指导教师须由本院教师和外单位人员共同组成,按照学院要求填写《本科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后,经校外指导单位、辅导员老师、学院审批后方有资格,答辩时须回学校参加线下答辩。
三、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评价
1.完善评阅标准。各系所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应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工作。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学校、学院和各专业论文(设计)评阅标准,实事求是评阅毕业论文(设计)。各指导老师要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评审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论文买卖等情况的发生,若有类似情况出现,一经查实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高答辩要求。在答辩工作开始之前,各专业要成立毕业答辩委员会,对学生进行毕业答辩资格审核,答辩小组成员由三人以上组成。在外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须回本学院参加答辩。
3.严格成绩评定。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在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时,应严格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定,以确保评定的成绩客观公正。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般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优秀率应控制在30%之内。
四、强化毕业论文(设计)纪律管理和学风建设
1.加强对学生的纪律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指导教师对学生要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纪律管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校。
2.处理好论文与其他安排的关系。指导教师应从思想、心理和学业上对学生予以关心,采取措施帮助学生处理好毕业论文(设计)与找工作、考研的关系。
3.加强学风建设。指导老师须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教育学生端正学风,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对有抄袭、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作严肃处理。
4.开展学术规范审查。学校将在答辩前和终稿提交后对2024届所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规范审查。答辩前未通过审查的学生将不允许参加答辩。学术审查不符合标准的终稿取消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附件1: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附件2: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