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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纪德法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4-09-06   点击数:

为了支持山东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奋发成才,山东大学杰出校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纪德法先生出资设立山东大学纪德法奖学金,根据《捐赠协议书》、《山东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捐赠人的意愿,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奖励对象

参评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包含新一代半导体材料集成攻关大平台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第二学年按硕士生参评,第三至第五学年按博士生参评;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生身份参评。超出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参与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审。签订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就业协议的研究生、参加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课题的研究生优先获得该奖学金。

每年奖励全日制优秀博士研究生5人,每人人民币12000元;

每年奖励全日制优秀硕士研究生10人,每人人民币9000元。

纪德法研究生奖学金每年奖励的具体人数根据上一年度收益有所调整,每个年度在评奖之前予以公布。

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外,此社会奖学金与其他各类奖学金不能兼得。

二、申请条件

申请纪德法奖学金,需是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在科研和科技活动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全能和特长并重,注重综合素质,引导优势发展,突出实践创新能力和未来职业发展能力。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全面发展,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为

(二) 参评学年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三)有较好的科研成果或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文化活动、公益活动、服务师生等方面表现优秀。

三、评审程序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与学校研究生社会奖学金一并进行,一般在每年9月—10月进行。奖励对象可按照设奖者要求进行调整。评审要坚持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和设奖者(或其代表)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等工作。

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评审表格,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技术研发报告等佐证材料。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本单位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最终按当年分配名额报告纪德法校友(或代表)审批确定获奖名单。

学院会同纪德法校友(或代表)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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