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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学院关于2019年6月份研究生毕业答辩要求及时间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5-05   点击数:

各位导师:

2019年6月份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即将展开,为确保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9年6月份研究生毕业答辩要求及时间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博士答辩要求

各答辩小组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由5-7人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博士生导师并须有2-3名校外专家(博士生导师),须至少有一名学位分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校外博士生导师担任,答辩秘书须由具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我院在职教师担任。

2、硕士答辩要求

硕士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其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应占半数以上,须至少有一名外单位专家,须至少有一名学位分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校外专家担任,答辩秘书须由具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我院在职教师担任,并负责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创建答辩公告。

3、各答辩小组答辩成绩评定优秀人数不得超过30%。

二、时间安排

1、5月10日前,各答辩秘书将答辩备案表上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4-319),并据此领取答辩表决票。硕士答辩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创建答辩公告;博士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创建答辩公告。

2、5月25日前,各答辩小组务必完成研究生答辩工作。

3、5月30日前,各答辩小组答辩秘书收齐并整理好相关材料交研究生办公室,上交材料明细(见附件2)。

4、如5月25日前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暂未返回的,可先期进行答辩;如返回的评审结果存有“异议”的,则此次答辩无效。

控制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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